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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民用机场航空观景设施规划建设指南(2022年,现行有效版本)

  前 言       为加强四型机场特别是人文机场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航空出行的新需要,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国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民航局启动机场服务设施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标准文件体系,深入推进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把真情服务理念融入机场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作为机场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场航空观景设施受到广泛关注,其建设和服务相关要求是机场服务设施标准文件体系的重要内容。       航空观景作为机场特有的体验形式,一直深受人民群众关注和喜爱。规划建设机场航空观景设施,有利于丰富和提升机场旅客的乘机体验以及社会公众的综合体验,有利于普及航空知识、弘扬航空文化,有利于为社会公众特别是社区居民提供富有特色的休闲场所,有利于提升机场整体服务水平和品牌文化形象。相较于航空发达国家,我国在民用机场航空观景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规范我国民用机场航空观景设施规划建设,编制本指南。       在本指南编制过程中,编写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工作,研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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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运行安全通告《客舱装载货物运输(第二版)》的通知(2021,现行有效版本)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监管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在疫情防控工作“新常态”下,提高客机客舱内装载货物运输的安全裕度,结合对近期与货物运输相关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在基于前期运行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对客舱装载货物运输的运行安全通告进行修订,现重新发布《客舱装载货物运输(第二版)》(OSB-2021-05)。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是:  一、不允许通过改变客舱构型(即拆除客舱内的全部或部分旅客座椅)在客舱地板上装载货物;  二、公司应对在客舱装载的货物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建立货物白名单制度和托运人(及代理人)白名单制度,明确客舱中可以载运的货物品名和涉及的托运人(及其代理人);  三、对于已经改变客舱构型开展相关运行的航空公司,需要自通告生效之日起建立货物白名单制度和托运人(及代理人)白名单制度,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恢复客舱构型。  请各运输航空公司认真学习并按照通告的要求实施运行,确保安全。  通告正文电子版可在民航局官网(http://www.caac.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此通知。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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